服务热线:0311-83504736 
主页 关于我们 业务中心 新闻动态 企业相册 专业知识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业务中心
  • 财税代理
  • 会计培训
  • 贷款咨询
  • 工商代办
  • 审计评估
  • 商标注册
  • 社保办理
  • 联系我们
    市内代理部(一部):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铂领商务
    李会计 135-8234-8385
    市区代理部(二部):石家庄市体育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剑桥春雨商务
    李会计 135-8234-8385
    县区代理部:石家庄正定县金河国际商务楼D座1302、1303室
    田会计 0311—83504736 131-1150-9077
    业务中心 >> 工商代办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五个“新”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是对既行数十年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一次升级换代,也是政

    府监管理念的突破、创新和改变,更是对当下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实践和对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落实的制度保证,最终破解的是创业和就业的结构性矛盾。

    现笔者结合自身近十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就新《办法》中突出表现出的“新”,谈谈自己的看法和理解。

    “管”的范围更宽了

    首先,办法的名称就发生了明显变化,老《办法》全称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而新

    《办法》的名称则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明确的将“证”、“照”管理放在了同等重要位置上,拿掉的“取缔”二字也体现了管理水平由“简单”到“精准”的提升。其次,新《办法》中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在原来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条款中,新加入了不得违反“国务院决定"的禁止性条款,使得监管范围更能得到灵活性补充和调整。

     

    为小商小贩正名”

    新《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

    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此条规定,直接降低了民生创业就业的门槛,放松了对营业行为的法律管控,体现出了党和政府对基层百姓“谋生性创业"的宽容和支持,给民众以稳定感、安全感和便利性。

    齐心协力一起干

    新《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明确了查处

    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再是某个部门、某个单位的事情,有利于明确权限、厘清职责,透

    明高效的处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而第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

    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

    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更是强化了部门间的联调联动机制,利用现代化信

    息交流手段,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将大大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Copyright 2014-2024  石家庄达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服务热线:135-8234-8385  |  冀ICP备14009873号-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描二维码
    加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