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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娱乐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有关事项

    一、纳税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X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费用。

    二、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内容: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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