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和年度信息公示时间: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即时信息公示时间:信息产生20日内
注:凡在上一年度登记注册的企业,均需在本年度6月30日前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未依法报送公示上一年度报告的企业,仍可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公示上一年度以前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报送顺序是:先报送以前年度报告,再报送上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