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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知识

     房屋一直是我们离不开的话题,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围绕买卖房屋也是话题不断。尤其是房屋交易,涉及款项大,纳税基数大,导致税费高昂。这不,最近就有小伙伴儿咨询关于个人买卖二手房的相关涉税要点,一起来看看!

    卖方(转让方)、买方(受让方)分别涉及缴纳哪些税?

    卖方(转让方)涉及的主要税费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买方(受让方)涉及的主要税费有契税和印花税。


    一、增值税

    (一)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二)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

    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三)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买住房价款)/(1+5%)*5%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非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费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分别为7%、5%、1%(市区,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3%的教育费附加和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转让的不含增值税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二)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符合条件的无偿赠与(赠与直系亲属、赠与抚养人与赡养人、继承),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契税

    对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

     

    优惠政策:

    满足以下条件既可以免征或不征契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房屋变更,免征契税。

    因夫妻财产分割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不征税契税。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个人所得税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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