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江西全面推行“三证合一”
近日,江西省政府印发《江西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全省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对“三证合一”的实施范围、办理部门、办理原则、登记操作流程、办理时限等作了详细规定。
在该省行政区域内的商事主体,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实行“三证合一”制度,其设立、变更、注销适用该办法。 【石家庄工商注册】
此外,《暂行办法》明确,各类商事主体在江西省办理涉企有关手续时,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对商事主体提交的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的营业执照,应予认可,不得再要求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据了解,江西省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自2015年7月1日起,将全省各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分别办理的登记制度,改为由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登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联动办理。第二阶段是“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相关规定完善后,各有关部门将立即修订《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迅速对接,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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