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311-83504736 
主页 关于我们 业务中心 新闻动态 企业相册 专业知识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业务中心
  • 财税代理
  • 会计培训
  • 贷款咨询
  • 工商代办
  • 审计评估
  • 商标注册
  • 社保办理
  • 联系我们
    市内代理部(一部):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铂领商务
    李会计 135-8234-8385
    市区代理部(二部):石家庄市体育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剑桥春雨商务
    李会计 135-8234-8385
    县区代理部:石家庄正定县金河国际商务楼D座1302、1303室
    田会计 0311—83504736 131-1150-9077
    业务中心 >> 工商代办

       这8个问题小规模纳税人经常问,有你关注的吗?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供纳税人参考学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

      在政策执行中,以下问题纳税人经常问,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关注的↓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元能否免征增值税?

      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的。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如何界定?

      答: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政策适用对象就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5.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6.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答: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包括按月变更为按季或按季变更为按月)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7.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10万元,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元,以哪个为标准?

      答: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

      8.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如提供建筑服务,是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余额确认是否超过10万元还是扣除前的金额确认?

      答: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如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差额确认销售额,以判断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10万元免税政策。

    新华工商注册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纳税服务规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以下简称新版纳服规范),针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检视的问题,切实推出整改举措。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盼,新版纳服规范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原则,在保持原有框架体例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鼓励各地创新办税方式,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质效。

      “简政”再下一城:大幅削减证明资料和跑办事项

      按照简政放权要求,新版纳服规范取消“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审批”和“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两项审批。为有效解决纳税人新办难、注销难问题,新版纳服规范改税务登记为信息报告,推行新办企业“套餐”;改税务注销为清税申报,推行“免办”“即办”“承诺办”,下大力气优化新办注销程序。

      其中,新办企业“套餐”在部分地区试点以来,受到纳税人广泛欢迎。在江苏,税务部门推出新办企业“综合套餐”服务,把多次填表、多个流程、多次跑路转化为电子税务局“一键申请”、办税服务厅“一窗出件”、新办纳税人“最多跑一次”。“只要在网上点点鼠标,就把税控盘和发票一次性都领到了。”无锡溯源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办税人员王瑛对新办套餐服务表示满意。

      较之前《纳服规范》,新版纳服规范大幅精简纳税人办税资料,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14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简政便民的同时,我们还创新思路转变服务方式,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明确纳税人自主纳税申报缴税、自主选择享受税收优惠等内容,给纳税人更多自主选择权。”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表示。

      据了解,为科学合理制定新版纳服规范,税务总局深入总结各地办税服务经验,将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纳入规范,如深圳税务部门的“非正常户解除前置事项移动办”“拓展在线缴税方式”、重庆税务部门的“一表集成”“要素申报”等,引导各地对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关键词:新华工商注册公司

      “便利”体验更强:招招直指办税痛堵难问题

      群众对办税便利程度感受最为直观,税务总局重点聚焦主题教育期间各地反映的办税痛堵难,抓好整改优化提升,并充分体现到新版纳服规范上,打造舒心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

      在整合涉税事项方面,将原国税地税98个共有办税事项由“两次办”“联合办”变为“一次办”,对附加税(费)申报、房产交易申报等34个关联事项实行“串联办”;同时简化办税流程,提供操作指引,整体提升办理效率。

      在规范业务流程方面,将业务流程分为受理、办理、反馈、存档4个环节,明确各环节执行步骤;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等要求,加强前后台衔接,消除办理流程差异,有效规范纳税服务工作。

      在拓展办税渠道方面,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提高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比重,明确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或自助终端办理事项,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渠道。

      据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新版纳服规范公布税收优惠事项清单内容,明确除依法须核准和备案的情形外,一律由纳税人“自行判断、申报享受”,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

      如,对增值税退税,规定留抵税额退税时间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0个工作日,入库退(免)税时间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5个工作日,出口退税时间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0个工作日,全面提速增值税退税时限。

      “原本需要2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退税款,现在一周左右即可到达公司账户。”福建三明外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爱华表示,今年1-7月,该公司收到出口退税款3261万元,为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资金保障。

    新华工商注册公司

      工商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Copyright 2014-2024  石家庄达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服务热线:135-8234-8385  |  冀ICP备14009873号-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描二维码
    加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