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代理部(一部):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铂领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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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代理部(二部):石家庄市体育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剑桥春雨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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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代理部:石家庄正定县金河国际商务楼D座1302、1303室
田会计 0311—83504736 131-1150-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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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你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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