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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下调及配套政策详解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R 1.40万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价+燃油附加费) + (1+9%) x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面金额+ ( 1+9%) x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 ( 1+3% ) 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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