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代理部(一部):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铂领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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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代理部(二部):石家庄市体育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剑桥春雨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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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代理部:石家庄正定县金河国际商务楼D座1302、1303室
田会计 0311—83504736 131-1150-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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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决定压缩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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