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代理部(一部):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铂领商务
李会计 135-8234-8385 |
市区代理部(二部):石家庄市体育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剑桥春雨商务
李会计 135-8234-8385 |
县区代理部:石家庄正定县金河国际商务楼D座1302、1303室
田会计 0311—83504736 131-1150-9077
|
|
|
|
个税递延养老险是指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允许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一定标准税前扣除,至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自2007年起,上海保监局积极推动个税递延养老险试点,持续开展试点准备工作。2018年4月12日,《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正式出台,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个地区开展试点,为期一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