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规定:
劳务派遣公司为,
一般纳税人:
(1)选择一般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
(2)选择差额征收(必须同时适用按5%的税率的简易计税办法):以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1)选择一般方法:以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3%。
(2)选择差额征收(必须同时适用按5%的税率的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期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小结:选择差额征收的必须同时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的税率为5%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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