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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企业新租赁的办公室为毛坯房,经与房东协商,自行承担装修费用,取得装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只要办公室不是用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则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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