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311-83504736 
主页 关于我们 业务中心 新闻动态 企业相册 专业知识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业务中心
  • 财税代理
  • 会计培训
  • 贷款咨询
  • 工商代办
  • 审计评估
  • 商标注册
  • 社保办理
  • 联系我们
    市内代理部(一部):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铂领商务
    李会计 135-8234-8385
    市区代理部(二部):石家庄市体育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剑桥春雨商务
    李会计 135-8234-8385
    县区代理部:石家庄正定县金河国际商务楼D座1302、1303室
    田会计 0311—83504736 131-1150-9077
    业务中心 >> 财税代理

    最近经常接到大学生朋友咨询工商注册及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下面就是达顺财税小助手为大家找到的一项现行最新优惠政策,主要针对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后的税收减免。

    现行国家对持有《就业事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3年期满为止。

    就政策规定举例:小王在2016年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后,与现在还在有效期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见之前文章)重叠至2017年12月31日,17年后如果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结束,小王任然可以享受减免8000的优惠政策至2018年。

    Copyright 2014-2024  石家庄达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服务热线:135-8234-8385  |  冀ICP备14009873号-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描二维码
    加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