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接到大学生朋友咨询工商注册及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下面就是达顺财税小助手为大家找到的一项现行最新优惠政策,主要针对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后的税收减免。
现行国家对持有《就业事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3年期满为止。
就政策规定举例:小王在2016年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后,与现在还在有效期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见之前文章)重叠至2017年12月31日,17年后如果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结束,小王任然可以享受减免8000的优惠政策至20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