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税【2016】号文对关于纳税人异地缴纳增值税有关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费附加政策做出相关规定,达顺财务财税小顾问为您整理如下:
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
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