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311-83504736 
主页 关于我们 业务中心 新闻动态 企业相册 专业知识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业务中心
  • 财税代理
  • 会计培训
  • 贷款咨询
  • 工商代办
  • 审计评估
  • 商标注册
  • 社保办理
  • 联系我们
    市内代理部(一部):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铂领商务
    李会计 135-8234-8385
    市区代理部(二部):石家庄市体育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剑桥春雨商务
    李会计 135-8234-8385
    县区代理部:石家庄正定县金河国际商务楼D座1302、1303室
    田会计 0311—83504736 131-1150-9077
    业务中心 >> 财税代理
               关于房地产企业出租地下车位、车库的所得水处理问题
     
    房地产企业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其取得的收入应作为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
     
    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
     
    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Copyright 2014-2024  石家庄达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服务热线:135-8234-8385  |  冀ICP备14009873号-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描二维码
    加微信客服